工作方案

时间:2025-10-18 06:40:26
【推荐】工作方案模板集合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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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作方案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作方案 篇1

各旅游饭店: 为确保宜昌市第四届旅游饭店员工服务技能大赛隆重、热烈、公平、圆满,现制定大赛开幕式、闭幕式及裁判工作实施方案,请各参赛代表队及相关人员按方案要求严格执行。

一、开幕式方案

大赛开幕式8月18日上午8:00在桃花岭饭店三楼桃岭春会议室举行,电视录播。

1、8月17日下午15:00各参赛队领队在桃花岭饭店大堂报到,查看大赛赛事安排,16:00领队、裁判员及工作人员会议,会上各领队代表所在代表队选手抽签,确定选手比赛顺序。

2、8月18日上午8:00前全体选手、领队、裁判员着工装(正装)、佩戴参赛证进入开幕式场地指定位置,在40名礼仪小姐的带领下组成方阵参加开幕式。

二、闭幕式方案 8月19日晚上在葛洲坝宾馆香格里拉广场举行隆重的大赛闭幕式(颁奖晚会),宜昌三峡电视台现场直播。

1、8月19日上午赛事完毕,单项奖前三名选手、团体奖前十名领队下午17:00到葛洲坝宾馆香格里拉广场排练。

2、下午17:30各饭店总经理、选手、领队、裁判员、工作人员、领导及嘉宾到葛洲坝宾馆香格里拉广场参加招待晚宴。

3、18:50晚宴结束开始布置晚会会场,19:30选手、领队、各饭店总经理、裁判员及观众到指定区域就坐。

4、20:00颁奖晚会开始,文艺节目、技能表演、颁奖仪式穿插进行,宜昌三峡电视台现场直播。

三、裁判工作规定 本次大赛规模空前,各家饭店都极其重视,大赛组委会特采取一系列措施,以确保大赛裁判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1、《裁判工作规定11条》(详见大赛竞赛规则)。

2、所有操作项目一张评分表,裁判员现场公开集体评判,统一打分。所有理论项目裁判员独立打分,凡超过平均分3分以上的评分表作废。

3、大赛组委会对表现优秀、考核合格的裁判员颁发《裁判员证书》,对不称职的裁判员予以辞退,对违规违纪的裁判员予以严肃查处。

四、几点具体要求

1、比赛期间

(8月16日——20日),城区各饭店要在饭店内外显眼位置悬挂宣传横幅,为本次大赛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2、各参赛饭店领队为大赛协调联络人,比赛期间要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

3、各旅游饭店总经理参加8月19日晚上颁奖晚会。

4、各参赛饭店和选手要顾全大局,服从指挥,尊重裁判,尊重对手,尊重观众,发扬风格,展示风采,以确保大赛圆满成功。

工作方案 篇2

为切实做好20xx年度安全生产宣传与培训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xx〕10号)、《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浙委发〔20xx〕5号)等文件精神,增强我市全社会安全意识和大众安全素质,根据国家总局及省市局20xx年宣传工作要点精神,结合我市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思路要求,特制定20xx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会议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建设中心工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强化“红线”意识,筑牢“底线思维”,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整合社会资源,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凝聚社会共识,拓展宣传教育平台,弘扬安全文化,完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xx〕40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xx〕10号)、《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浙委发〔20xx〕5号)等文件精神,通过安全宣传培训教育,抓实抓好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夯实基层基础建设,提升企业职工安全素质和监管队伍水平,为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进一步扩大安全生产教育影响面,进一步抓好三类人员培训,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落实自主培训工作。力争全年完成各类人员培训人数不少于嘉兴下达指标。全市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少于1000名、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3500人、特种作业人员不少于3000人,企业从业人员受教育人数不少于50000人。全市企业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能力和职工安全素质和事故防范能力进一步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增强,为推动全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升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等知识汇编,特别是宣传贯彻即将颁布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浙委发〔20xx〕5号),系统阐释修订的重要意义、背景、目的和内容。坚持以案说法,加强警示教育。发挥好各相关部门和社会资源优势,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和网络、短信等新兴媒体及城市公交等装载移动媒体,进一步促进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法治意识。通过普及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等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法制观念,提高安全监管部门依法行政能力。

(二)加大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力度。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策划开展多种主题宣传活动。加强与各部门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协调,政府、企业、社会各方共同参与,提升安全文化的影响力。一是组织开展好全国第13个“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组织开展好“四周一日”活动。二是围绕全市安全监管工作中心开展宣传工作。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标准化建设等各项活动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三)继续开展以基层基础安全宣传为主的“五进”活动。公共场所、社区是市民主要的活动地点,车间、班组是职工主要的作业现场。各镇(街道)要结合群众路线实践活动,积极组织,切实把安全服务送到基层,不断开展 “五进”活动,通过丰富形式,把安全法规、安全科技和安全文化等知识送到企业、社区、学校、乡村。采取走上街头,走进企业、社区,以展板、挂图、咨询、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知识,让职工、 ……此处隐藏18362个字……了必要的粮食库存量义务;

(七)其他情况。包括跨地区收购粮食是否严格执行了备案规定、价格公示规定及粮食储存期间的卫生情况等其他情况。

四、检查时间

自今年6月初至8月底;最低收购价预案启动后,检查期间顺延到9月底。

五、检查组织与层次

今年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由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由市和辖区同步开展,收购检查采用日常巡查和重点抽查、专案查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断创新监管方式,重点包括三个层次。

(一)粮食部门组织的全面巡查。6月20日前,市和辖市(区)开展并完成本辖区粮食收购的巡查工作。通过自行组织检查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对全辖区内粮食收购经营户,落实收购环节市场随机巡查,对其中存在的违法、违规收购粮食的各种行为,依照职责和管辖督促整改、实施处罚、办理移交、落实移送处理等工作。同步开展相关夏粮质量检验工作。

日常巡查期间,常武地区拟试行整合执法资源、减少执法成本,按照“统一抽调、合理分工、属地管理、分别处理”的原则和坚持落实执法监督的需要;探索市区范围内(含武进区)巡查执法机制,对检查现场发现的问题按不同管辖处理。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试行、探究诚信分类监管的方法,提高监管工作效率,确保监管工作质量。

(二)各级联席会议组织的重点抽查。巡查期间或巡查结束后,各地要切实发挥联席会议联动机制的合力作用,各地粮食部门要主动牵头组织本地工商、质监、价格、卫生等职能部门和粮油质量检验机构,开展重点抽查工作,查处、取缔无证照收购粮食等行为,查处肆意压级压价、不按规定兑付农民售粮款行为;查处计量器具失准,有意克扣斤两行为、查处污染变质粮食的行为。

(三)市级组织联合执法抽查。在全市夏粮收购检查全覆盖的基础上,针对各级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全市将进一步借助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联席会议的合力作用的发挥市粮油质量监督检测机构的检验技术优势,针对汇总后点、面收购行为情况和突出的问题,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落实粮食、工商、物价、质监、卫生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联合执法对象采用随机方式确定,每地区拟重点抽查3到4户。联合执法期间,适时安排有资质的粮食质量检验机构对收购入库的粮食进行质量抽样检验工作。

当最低收购价预案启动后,粮食部门将联合价格、农发行等综合部门适时开展涉价专项检查实务,做售粮农民合法权益的保护人,做粮食经营者奉公守法的示范引领人。

委托市粮油质量监督检测站负责按计划对被检查单位落实小麦的质量抽检工作。具体抽样计划、检验项目按本局《关于印发〈20xx年度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质量抽样计划〉的通知》执行,检验样品不少于5批。组织实施的粮食质量抽样检验不收取费用,采样费用等由本局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专项工作经费列支。

六、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方面要做好相关工作记录记载工作,另一方面要在检查现场及时向被检查单位指出。对其中情况轻微的违规行为,要责令其限期改正;对其中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属于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的,要依《条例》、依《办法》、依《预案》予以处罚;对不属于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的,由粮食部门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移交、移送手续。对发现的重大粮食质量安全问题按照《国家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办理。

对监督检查举报事项,按照《粮食监督检查工作规程(试行)》的有关规定处理。

七、工作要求

开展好夏粮收购期间的监督检查活动,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油仓储管理办法》明确的监督检查职责之一,做好收购期间的监督检查工作也是粮食部门服务“三农”的具体表现。

(一)要切实提高对做好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认识。全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局夏收工作会议要求,把夏粮收购检查工作作为当前粮食流通的重点工作和监督检查部门的首要任务,坚持一手抓收购,一手抓检查,将监督检查贯穿于粮食收购工作的始终;各地要周密制定检查方案,确保方案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组织有力、快捷和效率的需要;

(二)要切实做好收购政策的宣传工作。要利用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国家惠农政策和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精神以及粮食质量、卫生标准,为监检实务的顺利开展营造氛围;要做好政务信息的公开工作,要及时将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情况、工作进程情况通过信息的形式在相关媒体上公开,落实透明执法要求;

(三)要进一步畅通夏粮收购期间的举报渠道。夏粮收购期间,全市将统一公布监督检查举报电话,落实专门机构负责登记、受理以及查处工作。今年夏粮收购期间的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接听(录音)机制,对实名举报的电话落实跟踪、回访机制,按照《粮食监督检查工作规程》的要求及时处理举报事项,市受理夏粮收购违规行为举报电话为:,来人举报地设在市粮食局监督检查处。各区、市粮食部门也要落实畅通举报机制和履行对实名举报人的保密机制、回访机制;

(四)切实做好监督检查与为收购者服务的有机结合。要把深入开展监检实务与全心全意为监管对象服务有机结合起来,要在监检实务中,指导经营者做好收购、储存和粮食经营业务,全方位宣传粮食质量安全标准,力所能及地解答(决)经营者面临的涉粮问题,虚心听取粮食经营者的心声;

(五)严格程序规范,提高工作效率。要全面落实市政府有关创优服务环境、服务企业发展的规定,不得非法干预粮食收购经营者的正常经营活动;要切实坚持双人持证亮证执法机制和规范使用法律文书,全面落实国务院有关公开、公正执法要求;要严格落实执法审批、立案规范、处理得当的要求和省局有关自由裁量的规定,要保障当事人行使陈述申辩等救济权利,确保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要将省局诚信数据信息的更新工作、及时规范做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日志和开展的各项监督检查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提高监督检查工作效率;

(六)要善于发挥联动合力。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和粮食收购资格核查工作涉及粮食、工商、质量、卫生、价格等多个部门的职责,要充分发挥各地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联席会议平台作用,及时衔接、协调同级工商、价格、质监、卫生等部门,善于借力聚力,维护正常的粮食收购秩序;

(七)检验规范、检测结果客观公正。受托的粮油质量检验机构要强化对质量检验人员业务知识的培训工作,保证质量检验人员取样、检验、检测的规范性与公正性;要强化粮油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创造条件为本辖区内从事粮油质量检验的人员提供检验、操作平台,积极提供粮油质量标准方面的服务。要在检查工作中做好技术指导工作,帮助从事粮油质量检验人员提升检验水平;要在依据规范要求的前提下,进一步落实科学的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提供科学权威的检验结果;

(八)认真总结,不断提升。要善于总结监督检查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与存在的不足;要善于思考解决问题的办法,要善于创新监检方法,提升监管工作效率。各地的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于20xx年6月15日前上报本局监督检查处,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总结情况请于20xx年8月底前书面报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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