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5-10-17 17:15:27
精选工作方案集锦10篇

精选工作方案集锦10篇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方案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工作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教育局初中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教育局《关于加强镇教办对初中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以抓实教学常规、打造高效课堂为切入口,进一步加强对初中教学管理,提高各初中教学研究和管理水平,坚持深入课堂,实地调研,策应新政,服务教学,切实提高我镇各初中有效教学的实施水平,促进教师发展、学生发展,促进我镇初中教育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二、主要措施:

1、切实规范办学行为。

始终坚持素质教育的思想,坚定不移地执行《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拾五严”规定、《南通市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处理办法》等教学管理规范要求。各学校必须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严格执行教育局规定的作息时间、严格执行大课间和课外活动课要求、严格执行早中晚学生自主安排的规定要求,建立对各学校学生课业负担的监测、举报和问责制度,推行作业簿和作业公示制度;各学校在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活动、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培养、学生管理等方面要深入展开实践研究,推出成熟经验,促进我镇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严格督查,强化问责,教办将对各校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或随机抽查,并做好及时通报,对违规行为督促整改,将规范办学行为作为教办督导和检查的重点内容,作为考核学校和校长的重要依据,对执行不力且经提醒不能纠正的的学校及校长,除对当年评优评先实行一票否决外,按照相应规定进行处理。

2、抓实教学常规。

深入学习贯彻《课程改革背景下的教师教学常规》、《实施有效教学的基本要求》、《初中各学科课堂有效教学实施基本要求》、《初中14条》等教学常规要求长期不变。制定和实施《曹埠镇各初中教学“六认真”要求》,坚持正常性深入学校、深入课堂督查教学“六认真”,教学常规检查形成书面材料,作为对学校及个人考核的业务档案,在教学常规检查上敢于动真碰硬、坚决杜绝镇校检查形式化、走过场,通过抓实教学常规,加强过程管理,指导教师备课、上课、作业、辅导和评价等重要环节;指导各校进一步完善行政听课校长点评制度,做到听课有目的、有重点、有反思、有评价,切实解决存在问题,各校行政人员学期听课、镇教办学年听课要遍及所有教师、所有学科,对重点对象跟踪听,对薄弱学科重点听,坚持执行“一谈二警三停”制度。

3、强势推进课堂改革,着力打造高效课堂。

课堂教学是教育教学的主阵地,必须认真贯彻“夯实基储凸显能力、面向全体、因材施教”的教学指导思想,着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全镇各初中7-8年级,全面实施孙窑学校“愉悦课堂”课改模式,按照镇课改工作会议要求,建立学校课改领导组,制定课改方案,切实有效推进课堂改革,镇教办按照课改工作方案,有计划组织课改系列活动;要以“先学后教、以教导学”为引领,以强化学生自主学习为目标,以前置性学习课堂教学模式的构建为抓手,以“教学视导”为手段,切实改进教学方式、学习方式,进一步巩固和深化课堂教学过关成果,全面推进课堂教学改革;通过课改,把学习的权利下放给学生,相信学生,使学生学得积极、主动、全面、深入,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体作用,使学生学会学习、学会对自己的学习负责;通过课改改进教师的教学,使教师更完整的理解课程标准、准确把握教材,强化对教学过程研究,精心设计教学环节,改进教学方式,促进学生多方面发展。

4、有效开展教学调研和教学研究活动。

每月组织一次学科教学研究活动,做到每学期教研活动学科全覆盖,涉及学科教师全员参加,教研活动以课例研究、上同题课为主要形式,采用课堂观察的方法,围绕阶段研究主题,组织观课、评课,教研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记载、有总结,每次活动后,所有参与教师均要形成书面小结;每学期期初、期中、期末召开校长、教导主任、年级组长、备课组长、学科中心组成员会议,布置学期教学工作要求及主要工作安排,组织期中、期末教学工作总结和分析;组织1-2次班主任工作研讨会,组织班主任工作交流、专题沙龙或讲座培训等活动;镇教办负责初中成员,每周到初中调研一次,听课至少3节,并随机检查教师的“教学六认真”情况,诊断学校教学中的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与学校领导交流调研情况;有效实施“青蓝工程”,强化过程督查,提倡实施师徒捆绑考核,组织师徒结对教师成果汇报、展示、交流活动。

以加入新教育实验学校为契机,积极开展新教育实验课题研究,以课题为抓手,提高教育科研的实效性,各校要积极组织课题研究活动,尝试组织开展群众性教育科研活动,突出“教师的科研与课堂的科研”的主题,注重过程,切实服务教育教学;定期检查教师读书活动,各校要有计划组织教师读书,完成必读书目的阅读任务,积极撰写读书笔记和心得,认真参加读书研讨活动,一学期读书心得不得少于4篇,摘录卡片不少于8000字,教后记不少于60%;要积极上好镇、校研究课、汇报课等,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20节。

5、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全面素质。

1)坚持德育为先,抓实德育工作。切实解决好学生日常行为习惯问题、学习态度的问题、抵制庸俗化社会影响的问题、青春期男女交往等问题,注重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基础道德养成教育。进一步加强班主任队伍和德育队伍建设,坚持德育工作低起点、小切口、严要求、常态化的原则,德育方法注重生活化、活动型、体验性,切实开展“小事工程”,深入推进“五个学会”。切实有效的抓好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

2)大力推进活动课程建设。各校强化学生活动课程的设置和推进,力求按学生的兴趣和特长组建班级,从正常开展活动到活动的课程化,有效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课程建设,积极实施体育、艺术“2+1”工程。

3)深入推进学生读书活动,积极构建学生阅读指导、交流和评价平台;各学校要组织建立学生社团(如文学社、合唱团、乐队、舞蹈队、科技创造社等),利用学校非集中教学时间,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学校社团活动;要组织有特长的教师在学校内开办专题(如文学、书法、艺术、科技、家政等)讲座,营造校园学术氛围,拓展学生发展空间,丰厚学校文化底蕴;各校要正常开展“科技节”、“艺术节”、“体育节”等大型校园文化活动。

6、建立健全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的评价机制。

建立促进学校、教学管理人员、教师和学生发展的评价制度,完善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机制。各学校要建立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评价制度,全面、科学、准确地评价教师教学工作,将教师教学工作评价与教师专业发展评价统一起来,在对教师业绩的评价上 ……此处隐藏14900个字……网项目主体分两阶段确定项目主体:第一阶段,由省能源局通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或公开招标方式,分别确定4个增量配电网试点园区的项目业主,并向社会公示;第二阶段,由项目业主依法依规确定新增配电网项目的施工单位,并向社会公示。确定项目业主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突出以下“三个优选”:

(一)优选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用电企业、发电企业、电网企业、电力设计(施工)企业、产业园区、社会资本组建混合所有制公司参与增量配电网试点。试点区域内存在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存量配电设施产权的,国网省电力公司可通过产权置换方式处理资产,或转化为股本入股混合所有制公司。

(二)优选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采取PPP模式建设增量配电网,由省发改委、能源局作为责任主体,通过公开招标等市场化方式确定社会资本。由政府资本与社会资本联合成立项目公司。

(三)优选诚实守信的投资主体。参与首批增量配电网建设的项目业主应为独立法人,符合《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所明确的准入条件和投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确保诚实守信,依法依规经营。具体要求在公开招标等内容中明确。

四、统筹实施项目核准

增量配电试点项目由发改、能源部门按照分级权限审批或核准,基本程序如下:

(一)组织申报。试点项目在完成可行性论证并获得国土预审、规划选址等支持性文件后,按程序通过在线投资监管平台报发改、能源部门申请核准。

(二)专家论证。发改、能源部门在收到核准申请后,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评估论证,包括严格核定投资概算、厘定供电范围、分析回报收益、评估项目可行性等,并出具详细书面意见。发改、能源部门根据第三方的评估意见,确定是否启动核准程序或退回申报单位组织修改完善。

(三)审批核准。发改、能源部门在正式受理核准后,将项目有关资料汇总至省能源局,省能源局对项目是否符合规划、投资合理性、接入系统方案等重点内容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各级发改、能源部门应按时完成核准工作并向社会公开,同时报备上一级发改、能源部门和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

五、有序推进建设运营

(一)严格规范建设。项目业主要优化工程方案,控制建设成本,及时落实项目用地、拆迁安置、电网接入等外部建设条件,严格执行《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取齐法律法规规定的支持性文件后方可开工建设,并将项目建设进度及时上报发改、能源部门。发改、能源等相关部门负责项目建设的指导和协调,并及时按规程开展验收。

(二)有序组织运营。增量配电网竣工验收后,项目业主通过市发改委、能源局向省能源局提出开展配电业务申请,省能源局依法对符合准入条件和其他相关资质的项目业主批复开展配电网业务。试点区域内,除电网企业存量资产外,拥有存量配电网资产绝对控股权的公司,包括高新产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电网、趸售县等,未经营配电业务,但符合准入条件并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的,可通过市发改委、能源局向省能源局申请开展配电业务。符合准入条件的项目业主可将配电网运营权委托电网企业或符合条件的配售电公司,自主签订委托协议。电网企业控股增量配电网拥有运营权,在配电区域内仅从事配电业务,试点区域内竞争性售电业务可由独立的售电公司承担,也可采取双边直接交易。鼓励电网企业与社会资本通过股权合作等方式成立产权多元化公司经营配电网。

(三)保障供电可靠。增量配电网运营企业应公开输配电网络的可用容量和实际使用容量等信息,保障电网公平无歧视开放,履行供电营业区内电力普遍服务义务,承担保底供电责任;及时向市场主体及其用户提供报装、计量、抄表、维修、收费等服务;在保证电网安全运行的前提下,按照有关规定收购分布式电源发电。配电网运营企业严重违法违规的,应强制退出;因自身经营不善的或经营转向的,在履行相关义务后,可按规定退出。

(四)其他相关服务。增量配电网运营企业可利用互联网和智慧能源等先进技术,为电力用户有偿提供增值服务,包括用电规划、合理用能、优化用电、需求响应、合同能源管理、用电设备运行维护、多种能源优化组合,以及提供发电、供热、供冷、供气、供水等智能化综合能源服务,受委托承担供电营业区内的有关电力统计服务工作。

六、合理确定价费标准

(一)核定配电价格。增量配电项目核准后,省发改委按照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组织专业机构对增量配电网开展成本监审、确定准许收益和价内税金,经省政府批复同意后报国家发改委备案。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核定前,暂按售电公司或电力用户接入电压等级对应的省级电网共用网络输配电价扣减该配电网接入电压等级对应的省级电网共用网络输配电价执行。

(二)明确购售电价。增量配电网区域内同时从事配售电业务的企业,其配电业务独立核算。试点区域内售电价格由市场交易价格、省级共用电网输配电价(含线损和政策性交叉补贴)、政府核定的增量配电价格以及代收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

(三)明确结算方式。增量配电网运营企业承担配电区域内电费收取和结算业务,按照政府核定的配电价格收取配电费;按合同向各方支付相关费用,并向其供电的用户开具发票;承担代付配电区域内的可再生能源电量补贴;代收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交电网企业汇总后上缴财政。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协调。成立全省增量配电网改革试点推进协调联席会议,联席会议由省能源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充分调动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和用电用户等各方面积极性,协同推进增量配电网改革工作。各试点园区所在市同步成立增量配电网业务试点工作联席会议,明确一名市领导具体负责,各市发改委、能源局承担统筹推进工作。

(二)资金保障。积极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支持增量配电网建设;加大省内PPP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和PPP项目投资引导基金对增量配电网的支持力度。

(三)政策支持。探索研究增量配电网营业区内高可靠性、特殊电能质量等用户实行差异化电价;鼓励增量配电网项目实施主体通过发行企业债券、专项债券、项目收益债券、中期票据等方式进行融资;引导政策性银行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对增量配电网建设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研究将配电网建设改造项目纳入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探索可靠性保险方法进行供电可靠性管理。

(四)形成合力。各级各单位要在省电力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统筹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合力推进增量配电网改革试点工作。发改、能源部门要建立健全增量配电网投资建设运营的相关规章制度,依法严格增量配电网项目管理,依法依规核定配电价格,及时组织项目验收。试点单位所在市人民政府要主动承担增量配电网建设改造主体责任,及时调整完善相关规划,指导试点园区制订具体实施方案,为改革试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试点园区要大胆探索,主动作为,敢于创新,力求稳妥有序推进增量配电试点具体工作。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要及时为项目业主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或赋予相应业务资质,加强市场交易、电力安全和供电服务等方面的监管。电网企业要公平无歧视做好并网工作。电力调度机构和交易机构及时做好配电网投产运行安全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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