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初二时光作文汇总七篇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初二时光作文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我正在努力使自己放慢脚步。可大人总这么说:这孩子,有点懒。
但我并未觉得懒有什么不好。
一个夏日的午后。耳机里重复着轻柔的音乐。我习惯地吹着口哨,双手放入裤袋。这雨后的空气刚被陽光蒸腾到温柔的热度,我贪婪地猛吸几口。远远地看见了一位学长夹着一叠厚书,行色匆匆地向我走来。
我向他打了招呼。但他,并未停下脚步。
我拉了他一下:这么急,干什么?
他用哥伦布发现新大陆的匪夷所思的眼光扫了我一眼,极不耐烦地说:我倒要问问,你无所事事地闲逛,都干了些什么?接着,他头也不回地,加快了步履,消失在街的那一头。
我?我无所事事?我在干什么?
小雨刚过,我在树下伫立良久,听到鸟儿婉转的唱和声,那是它们在关心地互相询问,你的羽毛湿了吗?“到太陽下晒晒吧!”我情不自禁地回答。可是它们却飞走了。在巷弄口,要了一杯乌龙茶,临走时对那慈眉善目的老头儿笑笑,然后一口一口,让清香弥漫唇齿间;在书店,随手挑了一本书,然后斜倚书架,在昏黄的灯光下阅读。一切一切的喧嚣与我无关,秒与秒的空隙增大,时针每分钟放慢脚步,我是把时光变慢的人。
其实,可悲的不是我,而是你呀!我在心底想着,无可奈何地笑笑。你拼命地追逐时光,时光永远在你前面,你加快脚步,它也加快脚步;而我使自己慢下来,时光也终究为我停下步伐。
在我们与时光互相追逐时,你应该知道,时光的快慢取决于我们的心态。你若安然,它便静好。有太多的风景被急着走完旅途的我们一眼带过挥霍,哪怕慢一点,那平日未曾注意的风景便会美丽显现。
看着他消失的地方,嘴角露出微笑,视线转向天空,发现雨洗涤过的天空像大海般蓝而深邃,纱一样的云朵透着陽光射出七彩的颜色。于是,我再次停下来,给自己15分钟,对着白云冥想发呆。懒,有什么不好?
如果,如果慢慢地走,懒懒注视的旅行者只有一个,那么我愿意成为,奔跑的人群中的那个慢慢行走的人。
这样,陽光就会为你慢下来,慢下来。
只为了,为了多看一眼那些美好的事,美好的物,美好的人。
记忆,在岁月的长河中流逝,漂向那些我不曾知晓的地方。当我推开回忆的大门,寻找那段曾逝去的时光时,它就站在那里,远远地看着我,一去不复返。我呼喊着,请求它的挽留,它却不再回头。
又是一年的9月10日,教师节好像就是专门返校的日子,可我却从没回去过。手机上是那个曾倒背如流却又陌生的号码,是那个如此熟悉却叫不出口的名字。一条短信,一句话,“你今年会回小学吗?”
星期五,六点整。背上沉重的书包,迈开沉重的步伐,踏上回家的路。见证了月色笼照整个城市,一点零星的小雨打在肩头。“不会了,放学迟了。”手指停留在发送键上,迟迟点不下去。
毕业后,再也没踏上那几百层走了六年的台阶,再也听不见那回荡在整个校园里纯真的笑声。就连同一个年段的小学同学,见面时也只是似曾相识的路人。
多少次路过那座闽江边的小学校,望着新修的大门,在熟悉中多了一丝陌生。我多么希望自已还能像几年前那样,随着人流,自信地走进校门。可我再也没试过。这里是我的家,可如今只能在家门口眺望。
从前,笑着听毕业后的学长说刚离开学校就装修,可如今听着返校后的同学说起那拆掉的教学楼。真不敢想象现在的校园的模样。只知道它不会再是记忆中的那个做梦都会经过的校园了。于是,又骗自已多了一条不返校的借口。
六年的时光实在太快,转眼间已经从那个懵懂的孩子成长为追梦的少年。沉重的学业压到喘不过气,闭上眼睛时,又回到那个你追我赶的日子。曾经的好朋友,已经不知多久没联系。曾经多么想早点离开小学,向往初中生活,现在却后悔没有好好珍惜最后的那三个月。我留念,我惋惜,可岁月却不留人,仍在不停地向前走。
多么想念那段纯真时光啊!岁月如流水,不停地走,去往遥远的地方。我不停地跑,不停地追赶,不停地想挽留那段时光,可它却离我越来越远。当我垂头丧气地回来时,才发现在追赶它时,又丢失了一段岁月。珍惜现在的时光吧,别再在回忆时惋惜。
时光荏苒,我已度过了八年的语文学习时光。教过我的老师也有不少,但其中最特别的,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还属老沈。
那时,我刚上完四年级,暑假正赶上远方文学班招生,正在为我语文成绩发愁的母亲赶紧给我报名,也因此,我成了老沈在秦皇岛的第一批学员,我也因此留下了成长岁月中一段闪亮的记忆。
原本对课外班抱着抵制态度的我刚刚听完第一节试听课,便喜欢上了这个不同一般的课堂。老沈讲文学,也讲文化历史。文史读起来很有意思,但很多老师讲起来却很枯燥乏味,这也是我喜欢读书却不喜欢上语文课的原因。老沈上课很卖力气,声音抑扬顿挫,动作表情各种丰富。伴随着他各种夸张的演绎,我的思想被带入了一个全新的文学世界。
他喜欢把授课内容编排成一个个故事,尤其喜欢把我们编排到一个个故事当中。还记得,老沈拿《诗经。硕鼠》编的一首歌谣:"大老鼠呀,大老鼠,不要偷吃我的谷,多年以来养活你,你却不肯为我买肯德基。"因为这个歌谣,我一下子明白了奴隶主对奴隶的剥削,奴隶对奴隶主的痛恨。把自己放到作品具体的情境中,设身处地的考虑问题,问题变得有意思,也变得简单了!语文原来可以这么学习,我一下开了窍。
每周六我们都赶着去远方上课,老沈带着我们品《楚辞》,背《诗经》。从中国浪漫主义诗歌和现实主义诗歌的源头学起,到先秦散文,到魏晋文风,到唐诗,到宋词,到元曲。我们背得多了,老沈讲得少了。长长的《琵琶行》《长恨歌》我能一口气背下来。背得多了时不时得在作文中露那么一两句,妈妈说我有点文人气质,老师说我的作文有点文学色彩了。
期末考试,老沈给我们出了三百分的试卷,还有三十分的附加分。有的考查我们的课上积累,有的考查我们的生活常识,优秀者可以参加假期的夏令营。我拼老命的背啊,假期如愿以偿地参加了十三朝古都——-西安。游西安,观古迹,说感受,轻抚着颓墙断壁,我真切地听到了历史的马蹄驭风而来……
就在那两年间,我由一个原本特别讨厌语文的孩子,竟然奇迹般地变成了别人眼中的“文学小博士”。
张爱玲说,有些人会一直刻在记忆里的,即使忘记了他的声音,忘记了他的笑容,忘记了他的脸,但是每当想起他时的那种感受,是永远都不会改变的。
离开远方文学班已经两年多了,如今还常常想起和老沈在一起哈哈大笑的日子,还有他教导我时那温暖而又认真的眼神。在明亮的阳光中,我常常还会幻想着老沈穿着白色衬衫,灰色牛仔裤干净利落把出现在我面前,依旧阳光,开朗。
感谢老沈,感谢他为我打开了一个五颜六色、炫丽无比的精神世界,他用故事点燃了我的心灵,用文学照亮了我的一段成长岁月。
流年颓落,物是人非。想起那一段温馨静谧的时光,暖了心头……
——题记
轻掀记忆的一角,是你吗?那样洁白的裙角,那样甜美的微笑,可为什么仍掩饰不住眉间小小的落寞?
喜爱孤独的感觉。轻锁眉头,望着窗外,倚着古色古香的木制窗框,笼罩在金色斜阳里的小城,那么安详。黄昏的天空总如母亲般温柔,眷恋美好的世间,带着千愁万绪归去。那时是个四四方的小院子,左邻右舍都紧挨着。每当晚风轻拂时,这个小小的院落便热闹起来。水井边,有一群妙龄少女。那是纤纤玉手吧?盛起清澈的井水,散开她们乌黑如瀑的秀发,洁白的衣裙,银铃般的笑声,都被黄昏清凉的风托起,我是该欣喜的吧?
可不解的是,老头儿花白的胡子为什么总随着“吧嗒吧嗒”的烟斗上下抖动?阿妈阿婶们唠嗑的声音总是刺耳不堪,连带那小院中间的柿子树,纵然枝繁叶茂,却从未结果,隔壁小芳家弟弟总是哭个不停……
想着想着,便凉了几个春夏。小时候的我,那个小窗便是天地,在天边的孤独中遐想,小城的温暖静谧,成为心中眷恋的故土。
“何处繁华笙歌落?独倚云端,千壶酒掩寂寞。”如此的如此,那心绪的尽头,是无法打破的迷醉、流失、旋转、更变……
再回小城,再寻小院,再忆儿时。
孤独的窗蒙上厚厚的尘土,是岁月无声的痕迹吧?它又在诉说什么呢?我轻柔地抚摸着她,仿佛久别重逢的故友,有什么在心头融化……
望向窗外,这景象,我不知是欣是喜……
曾经的青砖白瓦已不在,取而代之的是鳞次栉比的钢筋水泥,曾经的安逸已飘散,只有置身繁华喧嚣的茫然迷措,我记忆中的小城,那个仿佛经岁月洗涤、一尘不染的小城,哪儿去了呢?
纸迷金醉下的,是人们怎样的心?是利益与一切交织的窒息般的压迫,还是永无满足的追求?我着实不能理解。
独倚西窗,掩埋了梦一般的古朴沉静,那一段温暖静谧的时光纵然不在,但来过,我将永远铭记。
最近很喜欢听孙燕姿唱的一首歌,名字叫我怀念的。我喜欢里面的一句歌词,是这么说的:我怀念的是无话不说。每回听到这句的时候都会莫名的感到心酸,这种心酸就像是一种瘾,明明知道它会让自己难过却像飞蛾扑火一样义无反顾。我想我不太清楚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至少我有时候觉得我并没有失去什么也并不怀念什么,顶多有些事情会觉得遗憾,却也仅此而已了。
我的房间有一个书桌,书桌上贴着一幅画,不是我画的,是另一个人画的。那不是一副多么精美的画,它很普通很简单或许是常人只用一笔就可以搞定的东西。那个人送给我那张画并没有什么理由,他并不是特意画给我的.,他只是懒得找垃圾桶扔掉而已。原因的确只有这么简单,只是我却很开心的把它贴在书桌上,每天都会看到,然后就会涌出来很多回忆。那个时候我想如果能一直这么下去就好了,一直这么开心幸福下去就好了。
可是因为某些原因我和他也成了过去式的朋友,很久之后的某一天被迫清理书桌,把一本一本的书和本子从书桌上拿下来之后,那副被书本挡住的画露了出来。画没有什么破损,也许是因为错觉,纸面看上去却是有些泛黄。我放下手边一摞摞的书坐在椅子上,抚摸着那张画。画贴在桌上很平,我看出来当时贴上它的时候我有多认真,像生怕它会出了什么问题,破了哪个地方。
其实我想说我曾有过一段很美很幸福的过去,我有过一群很要好很要好甚至发过誓大家会在一起长大会在一起一辈子的朋友们。在一起的时光令人感到快乐但结果也会有些遗憾,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时光不停地在前行,日月不停地在变幻,身边的朋友也会在生命历程中聚散两依依,没有谁能永远留在谁的身边,新的时光会带来新的朋友,也会留下过去纯真的回忆,我能做的只是坚持我的选择,我不清楚自己的选择会给自己带来怎样的未来,但我一定会勇敢地昂头走下去!
有些东西,只能埋在岁月里,埋在记忆深处!过去的朋友,过去的快乐,还有过去的时间,它们虽然离开了我的生活,但同时也给了我新的开始,我想说:感谢旧时光,也想说:再见了,旧时光!
任何事物都无法抗拒时间的吞食。趁现在,珍惜还没有被带走的时光吧。
——题记
早晨的小城悄悄披上了一层薄雾,有了薄雾的的小城就像失落已久的海底之城亚特兰蒂斯,令人有些捉摸不透。站在窗前的我看着那飘渺的白雾,思绪被时光悄悄带走。
同样的一个清晨,一缕光辉从山丘后探出头,将光辉洒满了这座小城,金黄的麦芒上一滴露珠晶莹落下。一个少年骑着单车穿过幽静的青石巷,路边深绿的野草、不停转动的车轮感觉像是精美的MV。而少年却无心顾及,因为在那个充满着消毒水味道的医院里躺着一位对他十分重要的人——他的爷爷。
脑子乱糟糟的少年向着医院飞快的驶去,眼前不断地浮现出与爷爷的点点滴滴:爷爷是一个铁匠,每天都会做出一些铁器,而少年每天最喜欢的就是在爷爷工作时帮忙拉风箱,看一块块烧得金黄的铁块在他那灵巧的手变成各种形状;每天晚上坐在家门前的小树林中与爷爷一起看星星,听爷爷讲各种故事;与爷爷在一间废弃的屋子里寻宝……那段与爷爷一起生活的时光是他记忆里最快乐的时光。但现在……
想到这里,少年加快了速度。远处,医院的轮廓已经渐渐清晰。但一切都太晚了,爷爷在他到达之前就已经搭上了一班去往另一个世界的列车。
还记得那时在铁匠铺,爷爷教会他要像铁一样坚强、勇敢;还记得在那片树林,爷爷教会他要像树一样有个性,顽强生存;还记得在那间废弃的屋子里,爷爷教会他要象蜘蛛一样有耐心,等待最后的胜利……因为种种琐事,他已经有半年没有见过爷爷,可谁曾想这就是永别呢?
想到这里,我收回了思绪,揉了揉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有了水雾的眼睛,清晨的薄雾已经消散,神秘的小城露出了他的真面貌——一个被时光改变而失去魅力的小城。
时间改变了一切:爷爷的铁匠铺、茂密树林、宽宽窄窄的街道以及最疼爱我的爷爷。但这些被时光带走的事物却教会了我去珍惜现在拥有的:父母、同学、环境……一次次的失去换回来的便是更加珍惜。
千万别等珍惜的事物被时光带走后,才学会珍惜。
无论忘记什么,我都不会忘记小时候的那段美好时光。
那时候的天空永远是湛蓝的,向挥动翅膀的飞鸟张开着怀抱;那时候的小河永远是清澈的,向河畔上的房屋演奏乐章;那时候的花儿永远是盛开的,向路过的人们绽放着笑脸;那时候的老树永远是慈祥的,向玩耍的我投下一片绿荫……那时候的一切,都如此地令我向往!
白天赏虫舞
白天,大人们出去干活,我便和小伙伴们一起到田野上玩耍。绿色的蝈蝈在玉米叶子上歌唱,红色的蜻蜓在池塘边飞舞,褐色的蝉在大树上纳凉,黑色的独角仙在树桩上摔跤——而我们坐在一旁,当他们最忠实的观众。它们若表演得精彩,当然要大肆拍手;反之,我们也不会喝倒彩,反而会通过表情告诉它们要继续努力。
中午嬉水雪
看完了表演,太阳就升起来了,我们便去旁边的小溪:夏天,将衣服一脱,就能跳进溪水中玩水,如果有胆子小的不敢下来,他背后的人就会猛地推他一把,只听“扑通”一声,便落入了水中,从头到脚都泡在水里,成了名副其实的“落汤鸡”;到了冬天就更好玩了,水面上结了一层厚厚的冰,穿上最厚的衣服,戴上最厚的手套,来到湖面上滑冰,也可以趁有人不注意,从地上拿起雪来“打雪仗”,就算摔倒了也不疼——因为穿了厚厚的衣服。春天和秋天不能下水或是滑冰,但可以拿一个小网子来水里捞鱼和蝌蚪,捞的最多的人就是今天的“冠军”。
晚上捉迷藏
晚上,院子里的灯很晚才灭,我们便经常玩到很晚。捉迷藏是那时最有趣的游戏,有一个人去抓人,其余那些被抓的人需要藏起来。抓人的人,要先数数,等被抓的人藏好,就开始抓人了。第一个被抓住的人,下一局就得去扮演那个抓人的人。玩累了,就在灯下面休息,灯光能吸引许多蛾子,我们就守在灯下面捉蛾子,看谁捉到的最大。而我喜欢在捉到蛾子的翅膀上用蓝色的笔写一个字母“J”——这或许就是出于好玩。只有当大人们催促我们回家时,我们才恋恋不舍地回家,在梦里继续捉蛾子。
9岁时,我转入了城市的学校,从此便再也没回到过我小时候生活的小村子。那一段美好的时光,永远地埋在了我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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