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工作计划合集9篇
日子如同白驹过隙,我们的工作同时也在不断更新迭代中,该为自己下阶段的学习制定一个计划了。计划怎么写才不会流于形式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交通工作计划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交通工作计划 篇1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和(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关于编制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计划的通知》(鲁安监发【20xx】130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段泊岚镇工作实际,制定20xx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一、执法监察工作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三)《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四)《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五)《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
(六)《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七)《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八)《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通知》;
(九)《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指导意见》;
(十)《XX市安全生产条例》;
(十一)其他有关规定。
二、执法监察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行政、计划监察。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重点对园区内的危险化学品使用经营企业,机械、轻工、纺织、液氨使用等行业企业实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做到不缺项、不漏项、不错位,进一步优化执法力量,细化执法任务,促进执法责任落实。
(二)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依照执法监察权限、执法人员数量、技术装备和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状况等实际情况来确定执法监察的对象与频率。考虑到安全生产的突发性特点,留有阶段性的工作时间,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做出调整。
(三)坚持突出重点、与时俱进。执法检查工作突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注重对高危行业企业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执法监察,有效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执法监察的主要内容
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规定的十九项内容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或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情况选择部分项进行执法检查。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三)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四)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六)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七)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八)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九)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十)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十一)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十二)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十三)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十四)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十五)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十六)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十七)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十八)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十九)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二十)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应当检查的内容。
四、执法监察对象及计划安排
(一)执法监察对象
对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非煤矿山、机械、轻工、纺织、液氨使用等企业根据工作实际进行检查。
(二)计划安排
1、年度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对重点企业(名单附后)按照行业分类分季度检查,其余企业每年检查一次。
2、季度、月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第一季度检查计划:
1、检查区域:重点监察企业,段泊岚、孟戈庄、毛戈庄管区所辖企业,共10家。
2、参加检查人员:安监办,管区主任、村庄安全员。
3、检查时间:20xx年1月15日----3月30日
4、检查内容: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全面检查并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二季度检查计划:
1、检查区域:重点监察企业,瓦戈庄、段泊岚管区所辖企业,涉10家。
2、参加检查人员:安监办,管区主任、各村庄安全员。
3、检查时间:20xx年4月1日----6月30日
4、检查内容:对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信息采集,重点结合“4.5”安全日活动,做好安全宣传和安全培训,督促企业查隐患抓整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三季度检查计划:
1、检查区域:重点监察企业,毛戈庄、毛家岭管区所辖企业,共10家。
2、参加检查人员:安监办,管区主任、各村庄安全员。
3、检查时间:20xx年7月1日----9月30日
4、检查内容:对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信息采集,重点结合“6月安全月”活动,做好应急演练,做好企业专家查隐患活动,至少使10家企业的安全隐患得到彻底整改。
第四季度检查计划:
1、检查区域:重点监察企业,程戈庄管区所辖 ……此处隐藏12223个字……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意见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对渡口、渡船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做到职责明确、措施到位、管理规范。严厉打击私设渡口、非渡船渡运、无证驾驶等非法渡运行为、防止渡船带病投入营运。维护正常的渡运秩序,促进安全渡运、同时严格执行节日期间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掌握全县渡口安全生产动态,真正打造平安渡口、平安渡船,确保XX年度全县渡口春运工作安全、有序。
交通工作计划 篇9为了加强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切实维护水运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关于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要求,结合我县水上交通安全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工作思路
以全面执行各级政府制定的水上交通安全法规为载体,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的基本原则,真正做到强化管理,消除隐患,保障水上交通安全、有序、畅通,确保年内不发生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事故。
二、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进一步落实“县管、乡包、村落实”责任机制,继续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全面提升监管执法效能,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及时查找安全隐患,督促整改到位,继续开展好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促进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二是加强水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做好全县5座渡口码头和37艘渡船的改造更新工作,进一步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三是加强规范性管理。加强海事业务人才的培养力度,提高海事队伍素质。加强海事执法规范化管理,净化水路运输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四是加强管理服务创新。探索推进网格化管理,主动适应快速变化的经济形势,积极提高公共管理和服务能力,全面履职尽责任。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每季召开水上交通安全例会,摸清安全隐患,研究下一阶段工作目标和任务,明确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到人,并及时总结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经验。传达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下达的新的工作任务,布置我县安全渡运工作任务,逐时提出新的工作任务及管理方法。
按照**市水上交通安全 “县管乡包村落实”管理现制,严格落实水上交通安全责任制,签定水上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健全水上安全管理机构,完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体系。通过深入推进乡镇船舶规范化管理,抓好各有船乡镇对水上安全管理的机构、人员、经费和责任的“四落实”。
(二)明确职责,规范管理
1.落实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办法。加强 “县管、乡包、村落实”的安全监管制度实施力度,分级层层签订了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责任状。
2.落实签单发航制度。按照签单员考核办法,与各有船乡镇签订签单发航员管理协议,对签单员工作要求、聘用考核、薪酬标准等进行了全面考核。
3.健全属地安全管理责任制。要求乡镇落实船舶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专门人员督促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船员遵守有关内河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同时,明确专人在恶劣天气、重大节假日、赶集日及其他客流高峰期到渡口督查值班。
4.加强制度建设,明确责任。按照《客(渡)船舶签单发航工作规定》、《中小学生渡运护送交接工作规定》、《**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办法》和《**航道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交通、水利、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航道安全管理责任。
5.继续发挥海事微博记录和重点时段短信平台预警作用。加强海事微博和短信预警平台建设,将海事执法信息及日常工作开展予以记录,在汛期、重大节日,恶劣天气等重点时段,及时将水文情况、泄洪时段等信息通过短信平台向监管部门、乡镇工作人员、签单员及船员发放,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深入宣传,加强培训
1.利用逢集日及重点时段等人员相对集中的有利时机,设立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咨询台,向过往群众宣传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引导过渡群众自觉遵守安全渡运制度,主动自觉穿拿救生衣,提高过渡群众文明过渡的良好习惯。
2.对有学生渡运的学校举行一次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进校园活动,切实增强过渡学生的安全意识。
3.做好水上交通安全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学习教育。一是由海事部门抓好船主船员安全培训学习教育。二是做好水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三是做好对各有船乡镇分管领导和管船人员的业务培训学习。四是各有船乡镇做好对沿江、沿河、沿库村社干部的水上安全培训学习教育,增加其一线水上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
4.做好对社会公众的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采取广播、电视、画报、标语等多形式抓好对社会公众的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四)加强监管,积极防范
1.坚持传统节日、重大集会、集市、学生放学放假等水运交通高峰期现场值守制度,实施现场监督管理,维护渡运秩序,制止水上交通违章行为,协助渡工疏散过往乘客,保证安全畅通。
2.抓好例行检查。一是组织区航务海事部门开展定期例行检查,做到客渡船舶每月必查,其它船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二是各有船乡镇坚持日常水上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违章和整改隐患,切实加强基层一线源头检查监管。
3.开展春运、“安全生产月”、“打非治违”、汛期等重点时段专项整治活动,对重点船舶、渡口码头和通航密集航段的检查,坚持做到对客渡船舶、重点码头和航区的严格监督检查,严防水上交通恶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县水上交通安全发展形势稳定。
4.加强工作督查。不定期深入各有船乡镇、渡口、码头及船舶进行安全检查,严格督促乡镇政府认真履行水上安全管理职责,对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5.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及时解决了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中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强对一些薄弱环节的水上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了水上安全隐患。
6.做好应急管理,增强水上交通安全应急救援能力。制定和完善水上搜救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 职责、应急保障等方面的规定。抓好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应急救援设施及手段。
(五)加强力度,夯实基础。
1.具体增加海事专业人员配备。招聘或选调1-2名专业和复合型人才,充实海事队伍力量,同时加强海事业务人才的培养力度,提高海事队伍素质,促进海事执法规范化管理。
2.加大对水上安全基础设施的投入。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做好全县5座渡口码头改造工作建造,对37艘客渡船进行更新改造和维修。同时,加强为客渡船与学生购置救生器材配备,进一步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3.加大对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整改力度。针对水上交通安全隐患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采取水上联合执法的形式,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同时,加强汛期及非常时期的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消除水上交通安全隐患,促进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4.要求船主加大对船舶技改及安全设施设备配备所需资金的投入。对48艘不符合船检要求、无法改造的客船,督促船主主动、及时拆解报废,确保船舶的安全技术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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